“此前,交易所確有6月底上市甲醇期貨的計劃。但依目前進展,上半年掛牌是不可能了!”鄭州商品交易所有關負責人本周一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介紹。
而就在上月底,有媒體報道鄭商所研發(fā)部相關人士日前于南京舉行的甲醇期貨高峰論壇上透露,“甲醇期貨有望6月底推出”。
且據鄭商所研發(fā)部有關人士上月中旬于北京舉行的一論壇上披露,甲醇期貨一般月份最低保證金比例是6%,交割品級為國標優(yōu)等品,交割方式則是倉庫加廠庫。又由該人士所稱“對于非期貨公司會員客戶是絕對要限倉的,一般月份是1000手,也就是5萬噸”可知,其合約規(guī)模為每手50噸,按目前張家港、寧波每噸2800元左右的現(xiàn)貨價計,其單位合約價值超過14萬元。
事實上,按照2009年上海期貨交易所(下稱“上期所”)、鄭商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下稱“大商所”)間隔一個月各自上市一個新品種的節(jié)奏,在2010年因讓位于首個金融期貨即滬深300股指期貨的上市而暫停當年商品期貨新品種的上市,又于今年3、4月上期所、大商所分別掛牌鉛、焦炭期貨后,甲醇期貨于6月前后掛牌鄭商所也應在預期之中。
不過,因“新能源”概念正受追捧的甲醇卻是具有一定腐蝕性、毒性的液體化工產品,其物流環(huán)節(jié)尤其跨省運輸尚受諸多制約,加之三年前某甲醇中遠期電子市場因交割標準的爭議曾引發(fā)過惡性逼倉事件,故也有業(yè)內人士建議國內期貨市場上市首個含毒性液體化工產品的期貨品種尚需謹慎。
盡管甲醇期貨今年初已通過了證監(jiān)會立項批準,但從有關業(yè)內人士透露的情況來看,目前征求其他部委意見的結果尚不明朗,故原定本月下旬上市甲醇期貨的計劃不得不延遲。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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